流通市值:17.42亿 | 总市值:17.42亿 | ||
流通股本:8.14亿 | 总股本:8.14亿 |
公告日期 | 案件名称 | 原告方 | 被告方 | 涉及金额(万元) | 案件描述 | 诉讼执行情况 |
2020-12-17 | 货款纠纷 | 蔡来寅;程丹;上海斗品膳食品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陈天宇;陈阳友;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恒阳牛业;刘瑞毅;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潘旭;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王红旭;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徐鹏飞;许树茂;牙克石工业和信息化局 | 85.20 | 2020年6月,上海斗品膳食品管理有限公司诉本上海恒阳货款纠纷案,请求判决上海恒阳向原告支付货款85.20万元、利息损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 |
2020-12-17 | 借款纠纷 | 蔡来寅;程丹;上海斗品膳食品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陈天宇;陈阳友;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恒阳牛业;刘瑞毅;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潘旭;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王红旭;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徐鹏飞;许树茂;牙克石工业和信息化局 | 8400.00 | 原告蔡来寅,被告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讷河新恒阳”)、许树茂。2017年12月28日,尚衡冠通因资金周转需要欲向蔡来寅借款人民币壹亿元,双方于当天签订《借款合同》。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新大洲、讷河新恒阳、许树茂为上述尚衡冠通的债务提供连带清偿保证责任,与蔡来寅签署了《保证合同》。签订上述合同后,2018年1月11日,蔡来寅依据借款合同约定向尚衡冠通转账共计人民币7000万元。自2018年5月12日起尚衡冠通未能按约定如期支付借款利息及本金。2019年3月6日,原告蔡来寅向深圳法院提起诉讼 | |
2020-12-17 | 矿产资源补偿费纠纷 | 蔡来寅;程丹;上海斗品膳食品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陈天宇;陈阳友;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恒阳牛业;刘瑞毅;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潘旭;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王红旭;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徐鹏飞;许树茂;牙克石工业和信息化局 | 587.64 | 本公司诉牙克石工业和信息化局(被申请人)的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仲裁案,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本公司损失587.64万元、承担律师费8万元及本案仲裁费用。 | |
2020-12-17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蔡来寅;程丹;上海斗品膳食品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陈天宇;陈阳友;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恒阳牛业;刘瑞毅;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潘旭;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王红旭;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徐鹏飞;许树茂;牙克石工业和信息化局 | 3009.90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诉求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票款及利息起诉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恒阳牛业 | 2020.12.17公告 执行完毕,案件完结。 |
2020-12-17 | 借贷纠纷 | 蔡来寅;程丹;上海斗品膳食品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陈天宇;陈阳友;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恒阳牛业;刘瑞毅;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潘旭;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王红旭;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徐鹏飞;许树茂;牙克石工业和信息化局 | 1130.45 | 程丹诉求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律师费、违约金起诉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许树茂、陈阳友、潘旭、王红旭、陈天宇 | 2020.08.07公告 本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收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2020年7月30日签发的《执行通知书》(2020)鄂0102执3974号、《财产报告令》(2020)鄂0102执3974号、《限制消费令》。《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如下:新大洲控股、陈阳友、陈天宇、潘旭、王红旭、许树茂与程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的(2019)鄂0102民初198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程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0年7月27日依法立案。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责令新大洲控股、陈阳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