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市值:66.15亿 | 总市值:68.38亿 | ||
流通股本:5.11亿 | 总股本:5.28亿 |
时间 | 交易提示 | 提示详情 |
2024-11-05 | 投资互动 | 新增1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
2024-10-30 | 三季报预披露 | 于2024-10-30披露2024年三季报 |
2024-10-30 | 股东户数 | 截止2024-09-30,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20936户,较上期(2024-06-30)增加744户,变动幅度3.68% |
2024-10-30 | 三季报披露 | 2024年三季报归属净利润6691万元,同比增长11.14%,基本每股收益0.1267元 |
2024-09-09 | 新增概念 | 2024-09-09新增概念:国企改革 |
2024-09-05 | 大宗交易 | 2024-09-05共发生2笔大宗交易,总成交量305万股,总成交金额2708万元 |
2024-08-27 | 中报预披露 | 于2024-08-27披露2024年中报 |
2024-08-27 | 股东户数 | 截止2024-06-30,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20192户,较上期(2024-03-31)减少437户,变动幅度-2.12% |
2024-08-27 | 中报披露 | 2024年中报归属净利润2239万元,同比下降15.37%,基本每股收益0.0424元 |
2024-08-16 | 分红送转 | 2023年度分配10派0.55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24-08-16,除权除息日2024-08-19 |
2024-08-08 | 投资互动 | 新增1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
2024-07-29 | 投资互动 | 新增1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
2024-07-25 | 大宗交易 | 成交均价8.91元,溢价0.00%,成交量115万股,成交金额1025万元 |
2024-07-17 | 大宗交易 | 成交均价9.28元,溢价0.00%,成交量200万股,成交金额1856万元 |
2024-06-25 | 股东大会 | 于2024-06-25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06-25 | 股东大会 | 于2024-06-25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06-25 | 董事长变更 | 2024-06-25,变动前:张桂泉,变动后:林伟斌 |
2024-06-25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2024-06-25,变动前:张桂泉,变动后:林伟斌 |
2024-06-24 | 沪深港通 | 将于2024-06-24调入深股通可买入标的名单,状态变更为:可买入及卖出 |
2024-06-08 | 资本运作 |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聚亿达危化品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亿达”)60.00%股权,深圳市恒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传投资”)持有其40.00%股权,广聚亿达系公司危化品贸易业务的主要平台,恒传投资不实际参与其日常经营。近期,恒传投资因自身经营调整,向公司提出拟出售其所持有的广聚亿达40.00%股权。为满足现有业务运营需要,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整合子公司相关资源,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收购恒传投资所持有的广聚亿达40.00%股权。经双方协商,本次收购40.00%股权对应的交易总价不高于人民币1,608万元。交易双方于2024年5月17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完成后,广聚亿达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受让方(甲方):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乙方):深圳市恒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目标公司:深圳市广聚亿达危化品仓储有限公司(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1、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将其拥有的目标公司的40%股权转让给甲方,股权转让价为人民币1,500万元。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1)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转让款750万元。(2)乙方收到甲方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要求配合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将目标公司40%股权变更至甲方名下,并修改公司章程。(3)甲方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750万元。(4)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时间配合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或逾期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并从收到款项之日起按照支付股权转让款时当期LPR的四倍支付资金占用费至实际返还之日。(二)特别约定经双方协商认定,目标公司持有的总额为人民币784.04万元的三笔债权目前经律师核查存在一定风险,双方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如予以收回且到账至目标公司账户,甲方应在本协议第二条股权转让款外,额外给乙方补偿,补偿款按一年内债权回收到账情况计算,若该三笔债权在一年内没有债权回款到账,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补偿款。补偿款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365个自然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结算支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8万元。(三)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等有关费用,按照法律规定承担。 |
2024-05-31 | 投资互动 | 新增1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
2024-05-21 | 资本运作 |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聚亿达危化品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亿达”)60.00%股权,深圳市恒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传投资”)持有其40.00%股权,广聚亿达系公司危化品贸易业务的主要平台,恒传投资不实际参与其日常经营。近期,恒传投资因自身经营调整,向公司提出拟出售其所持有的广聚亿达40.00%股权。为满足现有业务运营需要,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整合子公司相关资源,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收购恒传投资所持有的广聚亿达40.00%股权。经双方协商,本次收购40.00%股权对应的交易总价不高于人民币1,608万元。交易双方于2024年5月17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完成后,广聚亿达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受让方(甲方):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乙方):深圳市恒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目标公司:深圳市广聚亿达危化品仓储有限公司(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1、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将其拥有的目标公司的40%股权转让给甲方,股权转让价为人民币1,500万元。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1)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转让款750万元。(2)乙方收到甲方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要求配合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将目标公司40%股权变更至甲方名下,并修改公司章程。(3)甲方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750万元。(4)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时间配合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或逾期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并从收到款项之日起按照支付股权转让款时当期LPR的四倍支付资金占用费至实际返还之日。(二)特别约定经双方协商认定,目标公司持有的总额为人民币784.04万元的三笔债权目前经律师核查存在一定风险,双方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如予以收回且到账至目标公司账户,甲方应在本协议第二条股权转让款外,额外给乙方补偿,补偿款按一年内债权回收到账情况计算,若该三笔债权在一年内没有债权回款到账,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补偿款。补偿款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365个自然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结算支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8万元。(三)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等有关费用,按照法律规定承担。 |
2024-05-20 | 机构调研 | 于2024-05-20接待调研,参与对象:线上参与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全体投资者,参与方式:业绩说明会 |
2024-04-30 | 年报预披露 | 于2024-04-30披露2023年年报 |
2024-04-30 | 分红送转 | 2023年度分配10派0.55元(含税)(股东大会预案) |
2024-04-30 | 一季报预披露 | 于2024-04-30披露2024年一季报 |
2024-04-30 | 一季报披露 | 2024年一季报归属净利润687.1万元,同比下降31.59%,基本每股收益0.013元 |
2024-04-30 | 股东户数 | 截止2024-03-31,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20629户,较上期(2023-12-31)减少146户,变动幅度-0.70% |
2024-04-30 | 分红送转 | 2023年度分配10派0.55元(含税)(董事会预案) |
2024-04-30 | 年报披露 | 2023年年报归属净利润8815万元,同比增长59.87%,基本每股收益0.16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