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24 | 股东大会 | 于2025-12-24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 2025-12-12 | 资本运作 |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城投资”)与刘潭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视创投”)于2020年8月3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第七条“业绩承诺”约定:“刘潭爱先生承诺高斯贝尔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人民币,若高斯贝尔未完成前述业绩承诺,刘潭爱先生应在高斯贝尔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高斯贝尔进行补偿,补偿的金额为承诺净利润减去承诺期内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高视创投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差额补偿款项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高斯贝尔2021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2-280号),刘潭爱先生应当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差额补偿,补偿金额为145,157,631.77元。公司于2024年5月收到刘潭爱先生2021年业绩补偿款6,182,568.86元,剩余2021年业绩补偿款138,975,062.91元未收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收到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鲁0703执879号之三】,裁定郴州高视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交付公司用于抵消刘潭爱先生2021年业绩承诺差额补偿款,抵消金额为115,000,000元。 |
| 2025-12-09 | 对外担保 | 对郴州功田电子陶瓷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担保 |
| 2025-12-01 | 投资互动 | 新增9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
| 2025-11-18 | 投资互动 | 新增8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