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9-28 | 股东大会 | 于2026-09-28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 2026-09-18 | 解除质押 | 潘锦海于2026-09-16解除质押8400万股,占所持股比例为31.66%,占总股本比17.86%,剩余质押7700万股(该笔质押起始日2023-10-09) |
| 2026-09-12 | 对外担保 | 对昌吉市汇嘉时代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担保 |
| 2026-08-11 | 资本运作 | 交易1: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康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汇嘉”)拟向关联方阜康市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汇嘉房产”)购买位于阜康市南华路248号的阜康汇嘉广场2#、3#、4#商业楼(含地下车库)及下沉式商业街(以下简称“标的1”),作为阜康市汇嘉时代购物中心步行街项目的运营场所。根据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单项资产涉及的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盛华评报字(2026)第1261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3月31日,标的资产的评估方法为成本法,评估值为人民币13,004.66万元(含增值税),评估增值率5.90%。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004.66万元(含增值税)。交易2:公司全资子公司库尔勒汇嘉时代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尔勒汇投”)拟向关联方库尔勒孔雀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尔勒孔雀恒宇房产”)购买位于库尔勒市丝路辖区田园路5号的天湖嘉苑10幢负1及2-14层房产(以下简称“标的2”),作为酒店、餐饮及休闲配套业态运营。根据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3月31日,标的资产的评估方法为市场法,评估值为人民币12,874.06万元(含增值税),评估增值率53.40%。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011.84万元(含增值税)。 |
| 2026-08-10 | 股东大会 | 于2026-08-10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