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4 | 有偿协议转让 | -- | 6115.20 | 10.14 | | 2005年11月11日,第一大股东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久事公司、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上述十一家股东所持“锦江酒店”社会法人股分别为14,040,000股、12,480,000股、7,800,000股、7,800,000股、7,800,000股、3,120,000股、1,872,000股、1,560,000股、1,560,000股、1,560,000股、1,560,000股,各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3%、2.07%、1.29%、1.29%、1.29%、0.52%、0.31%、0.26%、0.26%、0.26%、0.26,共计61,15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4%;转让价格为3.58元/股,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酒店集团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由原42.32增至52.46%,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
2005-11-14 | 有偿协议转让 | -- | 6115.20 | 10.14 | | 2005年11月11日,第一大股东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久事公司、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上述十一家股东所持“锦江酒店”社会法人股分别为14,040,000股、12,480,000股、7,800,000股、7,800,000股、7,800,000股、3,120,000股、1,872,000股、1,560,000股、1,560,000股、1,560,000股、1,560,000股,各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3%、2.07%、1.29%、1.29%、1.29%、0.52%、0.31%、0.26%、0.26%、0.26%、0.26,共计61,15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4%;转让价格为3.58元/股,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酒店集团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由原42.32增至52.46%,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
2005-11-14 | 有偿协议转让 | -- | 6115.20 | 10.14 | | 2005年11月11日,第一大股东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久事公司、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上述十一家股东所持“锦江酒店”社会法人股分别为14,040,000股、12,480,000股、7,800,000股、7,800,000股、7,800,000股、3,120,000股、1,872,000股、1,560,000股、1,560,000股、1,560,000股、1,560,000股,各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3%、2.07%、1.29%、1.29%、1.29%、0.52%、0.31%、0.26%、0.26%、0.26%、0.26,共计61,15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4%;转让价格为3.58元/股,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酒店集团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由原42.32增至52.46%,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
2005-11-14 | 有偿协议转让 | -- | 6115.20 | 10.14 | | 2005年11月11日,第一大股东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久事公司、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上述十一家股东所持“锦江酒店”社会法人股分别为14,040,000股、12,480,000股、7,800,000股、7,800,000股、7,800,000股、3,120,000股、1,872,000股、1,560,000股、1,560,000股、1,560,000股、1,560,000股,各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3%、2.07%、1.29%、1.29%、1.29%、0.52%、0.31%、0.26%、0.26%、0.26%、0.26,共计61,15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4%;转让价格为3.58元/股,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酒店集团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由原42.32增至52.46%,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
2005-11-14 | 有偿协议转让 | -- | 6115.20 | 10.14 | | 2005年11月11日,第一大股东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久事公司、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上述十一家股东所持“锦江酒店”社会法人股分别为14,040,000股、12,480,000股、7,800,000股、7,800,000股、7,800,000股、3,120,000股、1,872,000股、1,560,000股、1,560,000股、1,560,000股、1,560,000股,各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3%、2.07%、1.29%、1.29%、1.29%、0.52%、0.31%、0.26%、0.26%、0.26%、0.26,共计61,15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4%;转让价格为3.58元/股,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酒店集团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由原42.32增至52.46%,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