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情中心 - 信通电子(001388) - 新闻动态 - 交易提示

信通电子

(001388)

  

流通市值:9.18亿  总市值:45.91亿
流通股本:3120.00万   总股本:1.56亿

交易提示

时间 交易提示 提示详情
2028-07-03限售解禁2028-07-03预计解禁数量56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6.06%,股份类型: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根据历史公告推算,实际情况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2028-07-03限售解禁2028-07-03预计解禁数量553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5.45%,股份类型: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根据历史公告推算,实际情况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2027-01-04限售解禁2027-01-04预计解禁数量399.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56%,股份类型: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根据历史公告推算,实际情况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2026-07-01限售解禁2026-07-01预计解禁数量645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1.38%,股份类型: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根据历史公告推算,实际情况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2026-07-01限售解禁2026-07-01预计解禁数量655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1.99%,股份类型: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根据历史公告推算,实际情况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2026-06-22股东大会于2026-06-22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6-06-11投资互动新增1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2026-06-09机构调研于2026-06-09接待调研,参与对象:国金证券,参与方式:特定对象调研,电话会议
2026-06-08投资互动新增1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2026-06-06股权激励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5,600.00万股的1.3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5,600.00万股的1.25%;预留2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5,600.00万股的0.1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23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8.36元/股。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董事会预案)
2026-06-06项目投资新股首发募集资金,计划总投资额合计2.487亿元,用于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输配电主动运维群智协同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
2026-06-05投资互动新增1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2026-06-01投资互动新增2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2026-06-01投资互动新增3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2026-05-26股东大会于2026-05-26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6-05-22机构调研于2026-05-22接待调研,参与对象:融丞资产,参与方式:特定对象调研,现场
2026-05-15投资互动新增1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2026-05-15机构调研于2026-05-15接待调研,参与对象:投资者网上提问,参与方式:其他
2026-04-27机构调研于2026-04-27接待调研,参与对象:投资者网上提问,参与方式:业绩说明会
2026-04-27投资互动新增9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2026-04-27投资互动新增13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2026-04-24一季报预披露于2026-04-24披露2026年一季报
2026-04-24一季报披露2026年一季报归属净利润-1223万元,同比下降260.02%,基本每股收益-0.08元
2026-04-24分红送转2026中期分配,分配方案: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预披露)
2026-04-24股东户数截止2025-12-31,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22640户,较上期(2025-09-30)减少2261户,变动幅度-9.08%
2026-04-24年报披露2025年年报归属净利润1.37亿元,同比下降4.02%,基本每股收益1元
2026-04-24股东户数截止2026-03-31,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17071户,较上期(2025-12-31)减少5569户,变动幅度-24.60%
2026-04-24分红送转2025年度分配10送4.8派5元(含税)(董事会预案)
2026-04-24年报预披露于2026-04-24披露2025年年报
2026-04-24分红送转2025年度分配10送4.8派5元(含税)(股东大会预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