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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微科技

(688711)

  

流通市值:61.22亿  总市值:61.22亿
流通股本:2.13亿   总股本:2.13亿

交易提示

时间 交易提示 提示详情
2025-09-11投资互动新增1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2025-09-02机构调研于2025-09-01接待调研,参与对象:北京瑞裕私募等,参与方式:现场调研
2025-09-02机构调研于2025-08-29接待调研,参与对象:东海电子等,参与方式:电话会议
2025-08-29中报预披露于2025-08-29披露2025年中报
2025-08-29股东户数截止2025-06-30,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10920户,较上期(2025-03-31)增加634户,变动幅度6.16%
2025-08-29中报披露2025年中报归属净利润297.8万元,同比增长18.45%,基本每股收益0.014元
2025-08-25大宗交易成交均价22.85元,折价20.74%,成交量66万股,成交金额1508万元
2025-08-21大宗交易成交均价22.96元,折价18.32%,成交量71万股,成交金额1630万元
2025-08-14限售解禁2025-08-14解禁数量19.7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9%,股份类型:股权激励一般股份
2025-08-14转股价调整公司可转债宏微转债调整转股价,由28.52元/股调整为28.51元/股,生效日期2025-08-15
2025-08-14限售解禁2025-08-14预计解禁数量19.7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9%,股份类型:股权激励一般股份(根据历史公告推算,实际情况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2025-08-12股东大会于2025-08-12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08-12股东大会于2025-08-12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08-06新增概念2025-08-06新增概念:可控核聚变
2025-08-06龙虎榜买入总额1.182亿元,卖出总额1.096亿元,上榜原因: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2025-08-05投资互动新增2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2025-08-01股东减持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07-09至2025-07-30减持81.99万股,变动数量占流通股比例0.39%,交易均价20.26元
2025-07-17投资互动新增1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2025-07-16诉讼仲裁公司涉及1起诉讼仲裁事件,涉案金额合计2100万元
2025-07-16投资互动新增1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2025-06-14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91.9万股
2025-05-29机构调研于2025-05-15接待调研,参与对象:中信证券,参与方式:现场调研,电话会议,其他,现场调研
2025-05-29机构调研于2025-05-20接待调研,参与对象:华安证券等,参与方式:现场调研,电话会议,其他,现场调研
2025-05-29机构调研于2025-05-08接待调研,参与对象:东吴证券,参与方式:现场调研,电话会议,其他,策略会
2025-05-29机构调研于2025-05-05接待调研,参与对象:中欧基金,参与方式:现场调研,电话会议,其他,电话会
2025-05-29机构调研于2025-05-14接待调研,参与对象:百年保险等,参与方式:现场调研,电话会议,其他,电话会
2025-05-29机构调研于2025-05-23接待调研,参与对象:德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参与方式:现场调研,电话会议,其他,现场调研
2025-05-29机构调研于2025-05-28接待调研,参与对象:富国基金,参与方式:现场调研,电话会议,其他,策略会
2025-05-19投资互动新增1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2025-05-10股权激励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95.07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1,288.4185万股的1.39%。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36.0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1,288.4185万股的1.1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59.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1,288.4185万股的0.2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35元/股(含预留)。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21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1,093人的11.0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股东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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