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市值:458.81亿 | 总市值:458.81亿 | ||
流通股本:24.67亿 | 总股本:24.67亿 |
时间 | 交易提示 | 提示详情 |
2024-11-29 | 资本运作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与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开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收购国开基金持有的公司子公司江苏亨通华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华海”或“标的公司”,更名前为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2,125万股的股份,占亨通华海总股本的3.9111%,交易金额30,431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亨通华海的持股比例上升至75.9968%。 |
2024-11-23 | 解除质押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11-20解除质押1240万股,占所持股比例为2.12%,占总股本比0.50%,剩余质押3.119亿股(该笔质押起始日2023-10-30) |
2024-11-23 | 股权质押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自2024-11-21起质押1240万股,占所持股比例为2.12%,占总股本比0.50%,累计质押3.119亿股,占所持股比例为53.20%,占总股本比12.64% |
2024-11-23 | 资本运作 | 为重点发掘苏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当地优势产业领域的优质标的,推动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借助金融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研究、资源整合能力、项目管理经验以及风险控制体系,增强协同效应,响应国家政策,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与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资本”)、苏州国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股权”)、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投资”)、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创投”)、苏州东方产投二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产投二期基金”)、江苏澳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盛股份”)共同出资30,000万元设立苏州苏创工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创工融股权投资”),工银资本、国发股权、工银投资、国发创投、东方产投二期基金、亨通光电和澳盛股份分别出资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8,900万元、人民币8,900万元、人民币6,000万元、人民币4,500万元和人民币1,500万元。苏创工融股权投资的基金管理人为专业投资机构工银资本;苏创工融股权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工银资本、国发股权。 |
2024-11-14 | 股权激励 | 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155.3532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66,734,657股)的0.87%。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本计划公告时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的部分核心骨干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人员),共计不超过576人。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64元/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4个月。(实施) |
2024-11-06 | 解除质押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11-04解除质押8071万股,占所持股比例为13.77%,占总股本比3.27%,剩余质押3.119亿股(该笔质押起始日2021-01-29) |
2024-11-06 | 投资互动 | 新增26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
2024-11-02 | 解除质押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10-30解除质押1890万股,占所持股比例为3.22%,占总股本比0.77%,剩余质押3.926亿股(该笔质押起始日2024-04-23) |
2024-11-02 | 股权质押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自2024-10-30起质押1890万股,占所持股比例为3.22%,占总股本比0.77%,累计质押3.926亿股,占所持股比例为66.96%,占总股本比15.91% |
2024-10-29 | 三季报预披露 | 于2024-10-29披露2024年三季报 |
2024-10-29 | 三季报披露 | 2024年三季报归属净利润23.15亿元,同比增长28.32%,基本每股收益0.94元 |
2024-10-29 | 股东户数 | 截止2024-09-30,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125615户,较上期(2024-06-30)减少11135户,变动幅度-8.14% |
2024-10-25 | 股权质押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自2024-10-22起质押3800万股,占所持股比例为6.48%,占总股本比1.54%,累计质押3.926亿股,占所持股比例为66.96%,占总股本比15.91% |
2024-10-23 | 股权激励 | 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155.3532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66,734,657股)的0.87%。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本计划公告时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的部分核心骨干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人员),共计不超过576人。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64元/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4个月。(股东大会通过) |
2024-10-22 | 股东大会 | 于2024-10-22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0-11 | 股东增持 | 公司股东于2024-09-30至2024-10-10增持,累计556.5万股,占流通股本0.22% |
2024-10-10 | 投资互动 | 新增2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
2024-10-10 | 机构调研 | 于2024-09-30接待调研,参与对象:财通证券等,参与方式:线上及线下交流会,策略会,业绩说明会 |
2024-09-28 | 股权激励 | 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155.3532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66,734,657股)的0.87%。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本计划公告时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的部分核心骨干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人员),共计不超过576人。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64元/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4个月。(董事会预案) |
2024-09-28 | 资本运作 | 2024年9月27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拟与厦门源峰镕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源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公司子公司江苏亨通华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华海”)4,250万股的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占其总股本的7.8223%,交易金额60,582.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亨通华海的股份由349,155,678股上升至391,655,678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由64.2634%上升至72.0856%。 |
2024-09-07 | 股权质押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自2024-09-05起质押1500万股,占所持股比例为2.56%,占总股本比0.61%,累计质押3.546亿股,占所持股比例为60.48%,占总股本比14.37% |
2024-09-07 | 解除质押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09-05解除质押1600万股,占所持股比例为2.73%,占总股本比0.65%,剩余质押3.546亿股(共解除2笔质押,起始日2023-09-13,2023-05-11) |
2024-09-03 | 大宗交易 | 成交均价14.27元,折价1.99%,成交量309万股,成交金额4409万元 |
2024-09-02 | 投资互动 | 新增3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
2024-08-30 | 投资互动 | 新增5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
2024-08-29 | 中报预披露 | 于2024-08-29披露2024年中报 |
2024-08-29 | 项目投资 | 股票增发募集资金,计划总投资额合计23.93亿元,用于项目: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新加坡延伸段项目、大型深远海风电安装平台项目 |
2024-08-29 | 中报披露 | 2024年中报归属净利润16.09亿元,同比增长28.80%,基本每股收益0.65元 |
2024-08-29 | 股东户数 | 截止2024-06-30,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136750户,较上期(2024-03-31)减少60708户,变动幅度-30.74% |
2024-08-29 | 对外担保 | 对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多个被担保方进行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