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25 | 年报预披露 | 于2026-03-25披露2025年年报 |
| 2026-01-14 | 投资互动 | 新增2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
| 2026-01-06 | 资本运作 | 2025年10月28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其他11方投资人签订《华润(成都)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共同出资设立华润(成都)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标基金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复星医药产业拟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认缴目标基金中的等值财产份额。目标基金设立后,将成为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 2025-12-31 | 机构调研 | 于2025-09-01至2025-12-31接待调研,参与对象:Orbimed等,参与方式:特定对象调研,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2025年三季报业绩说明会(线上/电话会),特定对象调研,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对外投资事项说明会(线上/电话会、上证路演中心),特定对象调研,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券商策略会 |
| 2025-12-30 | 投资互动 | 新增3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
| 2025-12-25 | 资本运作 | 为聚焦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进一步丰富本集团中枢神经系统治疗领域的创新产品管线矩阵、完善市场布局,打造诊疗一体、多技术路径协同的解决方案,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拟出资共计141,248.1633万元控股投资绿谷医药,包括:(1)复星医药产业拟出资14,300万元受让转让方(即市隐投资、识璧润咨询)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2,015万元注册资本。(2)复星医药产业拟出资126,948.1633万元认缴标的公司20,086.734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此外,为妥善处理标的公司存续股权激励计划等安排中的相关退股并由投资方和创始人共同承担相应成本,拟由标的公司先行向约定范围内的退股员工等支付相应退股款项,同时由标的公司现有股东上海耀期九(由创始人实际控制)于本次认购交割日前以1元或法律允许的最低对价向由复星医药产业与标的公司创始人或其关联方拟共同设立的SPV(双方分别持股51%、49%)转让所持有的标的公司866.7347万元注册资本;后续,创始人或其关联方有权以相当于退股实际成本51%的价格(即标的公司已先行承担的前述退股款项总额的51%)受让复星医药产业所持有的SPV51%的股权。 |
| 2025-12-25 | 资本运作 | 鉴于(1)苏州复健星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任有限合伙人之一的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非本集团出资参与方),拟向另一现任有限合伙人(且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苏州吴中经开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原名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转让其已认缴且实缴的人民币6,000万元标的基金合伙份额。(2)现任有限合伙人之一的宁波复瀛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拟向本公司另一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产业”)划转其已认缴且实缴的人民币34,000万元标的基金合伙份额(以下合称“本次变动”),2025年12月24日,该基金的既存合伙人与新合伙人复星医药产业共同签订《合伙合同修正案》。本次变动前后,苏州基金获认缴规模保持不变、本集团合计认缴该基金的份额比例亦保持不变(均为35%)。 |
| 2025-12-23 | 投资互动 | 新增8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
| 2025-12-19 | 资本运作 | 2025年12月1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与合作方Clavis Bio签订《合作及选择权协议》,根据约定,于约定合作期限内,由复星医药产业与Clavis Bio共同选定靶点(基于Clavis Bio提名)并推进针对获选靶点化合物(即合作项目)的临床前开发。Clavis Bio就该等合作项目享有除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外的全球范围内开发、生产及商业化独家许可的选择权;无论合作方是否行使上述选择权,本集团就该等合作项目均享有于中国境内、香港、澳门独家开发、生产及商业化的权利。如本次合作中的某一合作项目获Clavis Bio行使选择权,就该单一合作项目而言,本集团将可获得至多36,250万美元付款(包括不可退还的行权费、开发注册里程碑付款及销售里程碑付款),并可基于该合作项目所涉产品于许可区域内的净销售额达成情况收取约定百分比例的特许权使用费;此外,本集团还将以零对价对应获得Clavis Bio之控股股东(即Aditum Bio Fund 3)为该合作项目而相应单独设立之新项目公司Clavis Bio,Inc.约定比例的少数股权。 |
| 2025-12-17 | 大宗交易 | 成交均价25.30元,折价5.84%,成交量31万股,成交金额784.3万元 |
| 2025-12-16 | 资本运作 | 为聚焦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进一步丰富本集团中枢神经系统治疗领域的创新产品管线矩阵、完善市场布局,打造诊疗一体、多技术路径协同的解决方案,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拟出资共计141,248.1633万元控股投资绿谷医药,包括:(1)复星医药产业拟出资14,300万元受让转让方(即市隐投资、识璧润咨询)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2,015万元注册资本。(2)复星医药产业拟出资126,948.1633万元认缴标的公司20,086.734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此外,为妥善处理标的公司存续股权激励计划等安排中的相关退股并由投资方和创始人共同承担相应成本,拟由标的公司先行向约定范围内的退股员工等支付相应退股款项,同时由标的公司现有股东上海耀期九(由创始人实际控制)于本次认购交割日前以1元或法律允许的最低对价向由复星医药产业与标的公司创始人或其关联方拟共同设立的SPV(双方分别持股51%、49%)转让所持有的标的公司866.7347万元注册资本;后续,创始人或其关联方有权以相当于退股实际成本51%的价格(即标的公司已先行承担的前述退股款项总额的51%)受让复星医药产业所持有的SPV51%的股权。 |
| 2025-12-15 | 限售解禁 | 2025-12-15解禁数量85.0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3%,股份类型:股权激励限售股份(根据历史公告推算,实际情况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
| 2025-12-15 | 限售解禁 | 2025-12-15预计解禁数量85.0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3%,股份类型:股权激励限售股份(根据历史公告推算,实际情况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
| 2025-12-13 | 对外担保 | 对上海复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多个被担保方进行担保 |
| 2025-12-04 | 股权激励 | 股权激励:期权 568万股 |
| 2025-12-03 | 资本运作 | 同意控股子公司宁波复瀛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南京星健睿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基金”)、大连星未来创业创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连星未来基金”)、苏州星盛园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天使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LP”)合计出资人民币14,042万元增持该等基金的若干财产份额(以下合称“本次交易”),包括:1、出资人民币9,092万元受让南京基金的另一LP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已认缴的南京基金份额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已实缴人民币11,000万元);2、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受让大连星未来基金的另一LP复星高科技已认缴的大连星未来基金份额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已实缴人民币2,500万元);3、出资人民币2,450万元受让苏州天使基金的另一LP复星高科技已认缴的苏州天使基金份额人民币4,400万元(其中已实缴人民币2,450万元)。 |
| 2025-12-02 | 股东大会 | 于2025-12-02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 2025-11-25 | 投资互动 | 新增1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
| 2025-11-24 | 投资互动 | 新增1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
| 2025-11-14 | 投资互动 | 新增2条投资者互动内容。 |
| 2025-11-08 | 股权质押 |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自2024-10-21起质押4203万股,占所持股比例为4.37%,占总股本比1.57%,累计质押5.469亿股,占所持股比例为56.89%,占总股本比20.48% |
| 2025-11-08 | 解除质押 |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11-06解除质押8575万股,占所持股比例为8.92%,占总股本比3.21%,剩余质押5.469亿股(共解除2笔质押,起始日2024-10-21,2024-07-18) |
| 2025-11-08 | 股权质押 |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自2025-11-06起质押2000万股,占所持股比例为2.08%,占总股本比0.75%,累计质押5.469亿股,占所持股比例为56.89%,占总股本比20.48% |
| 2025-11-07 | 对外担保 | 对复星曜泓(西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多个被担保方进行担保 |
| 2025-11-05 | 股权激励 | 股权激励:期权 568万股 |
| 2025-10-29 | 三季报预披露 | 于2025-10-29披露2025年三季报 |
| 2025-10-29 | 三季报披露 | 2025年三季报归属净利润25.23亿元,同比增长25.50%,基本每股收益0.95元 |
| 2025-10-29 | 资本运作 | 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拟作为LP与其他11方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目标基金。目标基金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复星医药产业拟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认缴目标基金中的等值财产份额。目标基金设立后,将成为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 2025-10-24 | 股权激励 | 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A股期权,对应股份来源为本公司已/将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即A股库存股份)。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201人,本计划可授予的A股期权上限为5726100份,对应A股上限为5726100股,约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2144%和本公司A股总数(不包括A股库存股份)的0.2729%。本计划可授予(包括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A股期权数量上限及对应A股数量上限的相关详情如下:首次授予A股期权数量上限4580900份,对应A股上限为4580900股,约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1715%和本公司A股总数(不包括A股库存股份)的0.2183%;预留授予A股期权数量上限1145200份,对应A股上限为1145200股,约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429%和本公司A股总数(不包括A股库存股份)的0.0546%。本计划首次授予A股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7.93元/股。本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A股期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A股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60个月。(股东大会通过) |
| 2025-10-23 | 股东大会 | 于2025-10-23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